《论 八 字 撮 要 法》
用之为官,不可伤。
用之为财,不可劫。
用之为印,不可破。
用之食神,不可破。
用之为禄,不可冲。
若有七杀须要制,制伏太过反为凶;若遇伤官须要静,此是子平万法宗。
伤官最怕为官运。
正官尤忌见财星。
印綬好杀,嫌财位。
阳刃怕冲,宜合迎。
比肩要逢七杀制。
七杀喜见食神刑。
有禄怕见官星到。
食神最喜偏财临。
此是子平撮要法,江湖术者仔细明。
《格 局 生 死 引 用》
夫格局者,自有定论,今略而述之。
印綬见财,行财运、又兼死绝,必入黄泉;如柱有比肩,庶几有解。
正官见杀,及伤官刑冲破害,岁运相併必死。
正财偏财,见比肩分夺、劫财阳刃,又见岁运冲合必死。
伤官之格、财旺身弱、官杀重见、混杂冲刃,岁运又见必死;活则残伤。
拱禄拱贵填实,又见官空亡冲刃,岁运重见即死。
日禄归时,刑冲破害;见七杀官星空亡冲刃必死。
杀官大忌,岁运相併必死。
其餘诸格,并忌杀及填实,岁运併临必死。
会诸凶神恶煞勾绞空亡吊客墓病死宫诸煞,十死九生。
官星太岁、财多身弱,元犯七杀,身轻有救则吉,无救则凶。
金多夭折,水盛飘流,木旺则夭,土多痴呆,火多顽愚,太过不及。
作此论,一不可拘,二须敢断;必须理会推之,求其生死决矣!
《会 要 命 书 说》
夫造命书,先贤已穷尽天地精微之蕴而极矣!自唐李虚中一行禪师、宋徐升东斋、明王詮醉醒子诸公,登觉【渊海】【渊源】,其理雷同,至矣!尽矣!无非木火土金水之微妙耳。
今之后学,加增旨意、口诀;莫非先贤已发之餘意,大同小异。
今将【渊海】、【渊源】二书,合成一集,一览便知;不必寻究二书之旨,删繁去简,永为矜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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